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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22-02-18 22:59智慧农业

    《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

    2021年7月

    前言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乡村振兴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数字乡村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2019 年 5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明确提出“数字乡村是伴随网络化、信息化和数字化在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以及农民现代信息技能的提高而内生的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转型进程”。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既是巩固拓展网络帮扶成果、补齐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短板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一环。

    《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发布以来,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文件,各地区认真贯彻落实数字乡村战略部署,积极探索数字乡村发展模式,数字乡村建设开局态势良好,特别是在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涌现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应用场景和典型案例。但总体来看,全国各地数字乡村建设还处于持续探索阶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中央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技术发展司、科技部农村科技司、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国家乡村振兴局社会帮扶司组织有关机构和地方编写了《数字乡村建设指南 1.0》,提出了数字乡村建设的总体参考架构以及若干可参考的应用场景,供各地区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时借鉴使用。

    本指南主要面向省、县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机构,适用于指导以县域为基本单元的数字乡村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数字乡村建设的主战场在县域,但大量基础性、共性工作应在更高层面统筹开展,指南分别从省、县两级层面给出指导性建议。

    本指南涉及的应用场景较多,但我国广大农村地区自然条件差异大、发展水平不一、优势特点各不相同,各地区应在充分把握中央有关乡村振兴总体要求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数字乡村建设,重点参考指南中适配本地资源禀赋、信息化基础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场景内容,逐步探索出具有本地特色的数字乡村发展路径,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各地区尤其要注意探索适合本地区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的模式,避免不切实际的举债式发展,更不能大拆大建、贪大求全。

    数字乡村建设是一个持续推进、不断演化的过程。今后,本指南将伴随数字乡村建设发展进程,在现有版本基础上挖掘更多优秀案例、总结更多典型模式、提炼更多可行路径,进一步完善指南内容、丰富应用场景,在探索实践中不断迭代更新。

    本指南编制工作组由江苏、山东、浙江、重庆、天津、上海、内蒙古、广东等地方有关部门同志,以及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相关专家共同组成。在编制过程中,安徽、江西、四川、湖北、湖南、陕西、北京、黑龙江等地方有关部门补充了案例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中国互联网发展基金会、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给予了大力支持。欢迎更多研究机构、地方有关部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今后指南的升级完善工作。

    《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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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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